房产赠与合同公证后能不能撤销呢?

符合赠与合同约定内容的,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的可以进行撤销。另外如果是还没有完成过户也是可以撤销的。但是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支持撤销。当事人可以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房产赠与合同公证后能不能撤销呢?

房屋赠与过户需要什么条件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赠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7、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房产赠予过户要交哪些费用
1、营业税。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

2、附加税。附加税是有赠与人负担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

3、契税。赠与房产的领受人需要全额缴纳契税,按照3%的比例缴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4、印花税。印花税,是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缴纳。

5、个人所得税。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原创文章,作者:美颜白客,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eiyan888.com/jingyan/34213.html